1.學員學習評量結果分為通過與未通過,培訓結果將函知各校。2.如培訓時數不足(無法參加結訓測驗)或培訓成績未達通過標準,應依桃園市112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簡章十五、附則(三)略以……須於翌年(113年)參加補訓。3.學員如對培訓結果有疑義,得於成績公布2小時內,向承辦學校提出申復。
相關附件下載(若檔案於手機無法觀看時,請下載至桌上型電腦或筆電後再瀏覽) 申復表-教師聯合甄選分發人員專業培訓課程.docx 師培成績表-第一場公告版0818.pdf 師培成績表-第二場公告版0818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