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.06.18

一般公告

秘書組
桃園市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作業注意事項
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公告
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18 日
主旨:公告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作業注意事項
依據: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簡章。
分發作業注意事項:
一、分發作業及日期
(一)第一次分發:
1. 辦理方式:僅限正取生可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,須依限至線上進行志
願選填,第 1 次分發缺額及「線上志願選填注意事項」於 113 年 7 月 1 日
12 時公告於教師甄選網網站,屆時請考生依該注意事項辦理線上志願選
填流程。
2. 志願選填時間:113 年 7 月 2 日 10 時起至 7 月 4 日 12 時止。
3. 志願選填結果:113 年 7 月 5 日 12 時公告於教師甄選網網站,完成線
上分發作業之正式教師務必於網站上列印報到通知單,俾利後續辦理報到
事。
(二)第二次分發:
1. 第 1 次分發後若有缺額(分發未報到、逾期報到或報到後放棄等情況),
始辦理第 2 次分發。
2. 辦理方式:僅限備取生可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,須依限至線上進行志願
選填,第 2 次分發缺額及「線上志願選填注意事項」於 113 年 7 月 19
日 12 時公告於教師甄選網網站,屆時請考生依該注意事項辦理線上志
願選填流程。
3. 志願選填時間:113 年 7 月 22 日 10 時起至 15 時止。
4. 志願選填結果:113 年 7 月 23 日 12 時公告於教師甄選網網站,完成線
上分發作業之正式教師務必於網站上列印報到通知單,俾利後續辦理報
到事宜。
5. 第二次分發結束後,複試錄取備取資格自動消失。
二、審查與應聘
經本市甄選分發人員完成分發作業者,仍應接受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規
定審查。請於下列時間親自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至分發學校報
到辦理審查,並完成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程序,未準時報到辦理者視

同棄權取消資格,不得提出任何異議。
(一)辦理審查時間:
1. 第一次分發:113 年 7 月 8 日 16 時前至分發學校報到辦理審查。
2. 第二次分發:113 年 7 月 24 日 12 時前至分發學校報到辦理審查。
(二)公告錄取名單時間:
1. 第一次分發:113 年 7 月 10 日 12 時公告各校錄取合格教師名單。
2. 第二次分發:113 年 7 月 26 日 12 時公告各校錄取合格教師名單。


如有任何分發作業問題請洽文化國小,電話:03-4921750,分機510,550,511,512,5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