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倘考生參加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已取得基礎級以上成績單但尚未取得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證書者,同意以切結方式申請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初試加分,請於112年5月11日(星期四)中午12時前於本網站上傳成績單及切結書(切結書如附件),並於112年5月27日(星期六)下午5時前將合格證書電子檔E-Mail至whesmis@g.whes.tyc.edu.tw,以利確認初試加分事宜(最終僅擇一採計較高級別認證加分);倘未能依限提具認證合格證書者,將註銷前開本土語語言能力初試加分資格,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。二、倘除上開切結初試加分事項外,考生具該本土語(相同語言別)語言能力認證其他級別證書,亦請一併上傳,最終僅擇一採計認證加分(如:已具閩南語認證初級合格證書,欲切結取得閩南語認證中級合格證書者,請一併上傳閩南語認證初級合格證書、閩南語認證中級成績單及取得中級認證切結書),如未檢具相關文件,視同放棄本土語語言能力初試加分資格。三、若仍有疑義或相關問題請電洽(03)4933262分機111。